江山市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项目

审批
浙江-衢州-江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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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02

项目名称 **市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江****工业园QH-24地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57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柴建娟
联系人 周建建 联系电话 152****6637
项目投资(万元) 87090 环保投资(万元) 2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7-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5.7万平方米,建设丙类孵化厂房(含办公)、科研及生活配套设施(含装修)等相关内容的智能装备科技创新园。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区废水采取集水池导入固液****基地污水三级处理设施排放至市政下水道
固废 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需要众多工人,工程承包单位将在临时工作区域内为工人提供临时的膳宿。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市政建筑垃圾回填区域填埋。运输车辆要全封闭外运,避让交通高峰,按规定路线运输、送至规定地点,杜绝随意乱倒现象发生。项目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距居民住宅较远处。(4)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居民区较近的建筑物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承诺:**** 柴建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柴建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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