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机关实际,现就******关于干部职工用氧项目发布询价信息,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干部职工用氧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制氧机共28台,其中:机关干部职工19台,公益性岗位人员8台,西部计划志愿者1台。
2.制氧机(技术)参数
(1)流量及出氧浓度:流量≥3-5L/min、出氧浓度≥90%(流量与氧浓度须同时满足);在5L/min流量模式下,开机30min后,最大氧产量达到>5L/min,成品气中氧浓度应>90%(V/V);
(2)氧气压力:0.03-0.07Mpa;
(3)使用环境:5℃-40℃(室内温度);
(4)整机噪音:≤60dB(A);
(5)机身属性:便携式、轻量化设计,手提、背负方便,适合外出、移动使用;
(6)供电模式:交流插电(车载点烟器插电)+内置锂电池双供电,断电可续航,标注明确续航时长。
三、预算金额
总价不超过8.96万元(每台不超过32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制氧机应为高原版,能够进行弥散式制氧,适应**地区4300米及以**拔气候特点。
(二)制氧机外观须具有产品铭牌,产品铭牌含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氧量、氧气浓度等内容。
(三)制氧机维保服务为期三年,维保期间根据使用情况每半年提供一次滤芯更换,制氧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能正常制氧、零部件非人为破坏等情况要提供免费维修。
(四)供货商需协助****开展制氧机配送工作。
(五)供货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信状态好;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3.无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凡满足条件且有意向者,均可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8:30前(逾期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将报价相关材料密封加盖公章,****服务大厅二****服务局办公室。报价材料中须含维保服务内容、公司资质证明等有关材料。
五、告知事项
(一)每家报价单位最多只能针对2种符合要求的制氧机进行报价;
(二)报价材料上要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根据报价单位资质、产品质量及报价综合评定,在能达到参数要求、使用要求及维保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相同型号的制氧机报价低者中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旦先生、赵先生
联系方式:136****1717 189****7502
地 址:**地区**县狮泉河镇文化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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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