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对讲机维修项目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为加强客运对讲机维修维修工作,规范维修流程,****车站的客运对讲机设备设施维修进行委外承揽,维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车站客运对讲机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车站管辖内。
3.项目概况:我站辖区所有客运对讲机维修,总数按实际维修数量计算。
4.资金来源:自筹
5.时间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计件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见“报价表”。
(2) 技术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最新技术文件。国标、铁标未明确部分执行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标准。
(3)故障设备由供应商上门取送或寄送方式,往返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故障维修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供应商无法维修时必须返回设备制造商进行维修,严禁私自转包。
(5)同一设备故障修复后,3个月内重复发生故障时,不计算重复维修费用。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完全响应项目文件中涉及采购服务名称、报价(必须为含税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标书代写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五、文件获取
1.凡****公司,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注册报名。
2.请从国铁采购平台获取项目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从 2026年7月2日12时00分至 2026 年7月7日 12时00分止(**时间)。
六、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于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前,将纸质报价资料以快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市**区**路6****车站技术科,收件人:袁工,电话:187****6787。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未密封送达的报价材料将不被接受。
七、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26 年7月10日 9时30分(**时间),**市**区**路6号**北站517办公室。
八、评标方式标书代写
最低价中标,采用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路6****车站
联系人:袁工
电话:0773-****962
异议联系人:唐科长
电话:0773-****562
联系地址:****市**区**路6****车站
****
2026年7月2日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附表1:
****客运对讲机维修项目报名表
| 报名单位名称 |
|
| 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详细地址: 电子邮箱: |
| 报名采购 项目名称 |
|
|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
| 发票邮寄地址 |
备注:报名单位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公 章:
报名日期:
附表2:
****客运对讲机维修项目报价表
| 客运对讲机配件报价清单 |
|||||||
| 序号 |
设备(配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元) |
税率 |
单价(含税、元) |
备注 |
| 1 |
外壳套件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2 |
喇叭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3 |
音量开关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4 |
天线座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5 |
PPT按键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6 |
波段开关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7 |
滤波器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8 |
电池连接器组件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9 |
排线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0 |
功放模块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1 |
接收模块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2 |
发射模块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3 |
显示器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4 |
三极管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5 |
二极管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6 |
天线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7 |
音频转换器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18 |
更改对讲机频率 |
个 |
60 |
根据实际台数结算 |
|||
| 合计 |
总价不含税金额大写: 小写: |
||||||
| 总价含税金额大写: 小写: |
|||||||
备注: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1.报价单位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费为总包干价(含机具费、人工费、差旅费的各项费用)。
3.报价报单价和总价(不含税),报价表内数量为预估数量,维修数量按实际产生的数量计算。
报价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