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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评审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6-07-02
公示结束时间:2026-07-05
1.采购条件
本******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评审服务****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供应方收到采购方提交的具备审查条件的《**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后2周内,组织召开评审会。供应方按照 《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NBT 20033-2010)等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等对《**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及时向采购方交付普选报告的审查意见,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采购范围
| 1 | **** | **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评审服务 | F****012 | F****012 | **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评审服务 | 1 | 项 | 项 | **DZ、DF区域厂址普选报告评审服务 | 2026-04-21 | 2026-04-21 | 2026-04-21 | 2026-04-21 | 2026-04-21 | **** |
3.特定供应商情况
3.1 供应商名称: ****
3.2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其他
第一次招标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招标只有一家投标人投标或只有一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1086
6.联系方式
****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