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学****餐厅档口****政府采购)
采购内容:
| 标项 |
项目内容 |
经营范围要求 |
间接成本费用 |
| 1 |
毓秀堂1号档口 |
爆炒浇头面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8% |
| 2 |
毓秀堂2号档口 |
云、贵特色米线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7% |
| 3 |
毓秀堂3号档口 |
铁板烧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7% |
| 4 |
毓秀堂4号档口 |
地方特色小吃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8% |
| 5 |
毓秀堂6号档口 |
西北特色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7% |
| 6 |
毓秀堂9号档口 |
品牌饮品等,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9.5% |
| 7 |
毓秀堂10号档口 |
西式简餐系列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3% |
| 8 |
毓秀堂小木屋档口 |
酱香饼、杂粮煎饼、手抓饼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9.5% |
| 9 |
精一1、2号档口 |
水饺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0 |
精一水吧 |
自制饮品、水果捞及其他风味系列,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8万元 |
| 11 |
精二1号档口 |
鸡公煲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2 |
精二3号档口 |
现烧手擀面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3 |
精二4号档口 |
**特色米线、瓦香鸡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4 |
精二5、6号档口 |
香辣堡、烤盘饭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5 |
精二7、8号档口 |
脆香鸭及其他风味系列,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6 |
精二9、10号档口 |
麻辣香锅、麻辣烫等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5% |
| 17 |
博文园1号档口 |
民族餐厅,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5% |
| 18 |
博文园5号档口 |
广式烧腊系列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0% |
| 19 |
博文园6号档口 |
铁板炒饭系列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2% |
| 20 |
博文园7号档口 |
特色套餐饭、特色小吃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0% |
| 21 |
博文园8号档口 |
烤盘饭系列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10% |
| 22 |
西点新教楼1号档口 |
糯米饭特色小吃及风味,不与现有档口经营品种相冲突。 |
≥26% |
注:****餐厅最多中标1个档口、同一校区累计不超过3个、三校区合计不超过4个(均包含现有合同期内档口)。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执行之日起至2029年8月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工****管理部门登记的餐饮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标项17博文园1号档口需具有清真食品登记证或者清真餐饮
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毓秀堂306****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售
售价(元):200 (现金)
3.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71-****0072
4.校外人员进校需提前一天申请校内通行码,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校。校内通行码申请方式:****大学保卫处公众号→点击访客申请→点击社会公众预约。
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5.1报名表(现场报名填写);
5.2营业执照副本(未实行五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7月22日09点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荣誉室
开标时间:2026 年07月22日09点00 分 (**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潮王路18****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潮王路18号毓秀堂316室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452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0115
投诉联系人:汤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