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3,000,000元 人民币 |
| 171,042,422.83元 人民币 |
| CQFJSGZHPG2026[JS] |
| 石柱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石柱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答疑及补遗(一)相关条款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保障性住房、商务业绩又是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请予以说明 答:本项目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本次资格审查、商务加分业绩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体量特征合理设置。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保障性住房施工具体是只什么 ,开发商住宅,商品房 算不算 答: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政策性**工程。开发商自主建设的商品房不属于此类。 问题3:保障性住房业绩,****公司都是修商品房起家的,你这要求保障性住房,明显不合理啊,超高建筑都能修,这保障住房很特殊么特级企业都满足不了你这个业绩要求 答:保障性住房属政策性民生工程,其施工节奏、质量管控、验收、履约等要求,严于普通商品房。业绩设置合理合规,无排他性、无限制性。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性住房业绩,这是限制谁呢修建住宅小区商品房的难道干不下来这个保障性住房么 答:保障性住房在过程管控、交付验收及民生配套管理上,与市场化商品房存在明显差异,商品房业绩不能完全替代保障房专项履约能力。设置专项业绩为择优履约、保障工程质量所需,不构成限制竞争。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自制的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不能单独作为低价证明材料,必须与原始凭证+成本测算明细才能共同构成完整的低价证明材料,且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书面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说明的依据:1.亏本让利,2.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3.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问题7: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3条业绩要求中:“注:(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要求,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问题8: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可以。 问题9: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不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问题10: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问题11: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不需要,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问题12: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13: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问题14: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是的。 问题15: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要求,故不需要。 问题16: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请投标人依法维权。 问题17: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问题18: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1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20:保障性住房或者居住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业绩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商务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即可。 问题21: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不能,应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22: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招标文件对财务报告是否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均未作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第2条财务要求提供。 问题23:居住建筑的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不满足。 问题24:保障性住房的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不满足。 问题25: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需要。但不将加盖正本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26: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明确:“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27: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28: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29: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已基本包含,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复核,若缺失须自行增加对应的承诺内容。 问题30: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问题3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为准。 问题32: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退休证等材料不能替代养老保险证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3:必须是**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商务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即可。 问题34:项****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 问题35:棚户区安置房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棚户区安置房施工业绩符合要求,但同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业绩相关要求。 问题36: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公寓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37: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公寓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38: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可以。2、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3、已基本包含,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复核,若缺失须自行增加对应的承诺内容。4、本项目不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二、补遗 1、招标文件中关于监督部门的描述统一调整为:“**市石柱****集团有限公司”。 注:本次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补遗为准。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本补遗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