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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电站建设运营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装机容量不低于 400kW 的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建设业绩。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需体现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容量大小、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备案函或并网验收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
请明确:1、我公司承担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2、投标人100%****公司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3、并网意见单是否为并网验收合格材料
答:1、认可。2、不认可为投标人的业绩。3、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淮河路98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2-****15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911,****3831
2026年7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