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教育-扁担情(EPC)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红色文化教育-扁担情(EPC)三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6年7月1日10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第二开标厅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81MA485FXG0F | ****0581MA4824C93A | ****0581MA9GBGP786 | |
| 联合体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集团有限公司 ****0603MAAL34AJ0U | 中****公司 ****0132MA6U89RW7X | ****研究院有限公司914********8583113 | |
| 评标总得分 | 88.63 | 84.42 | 77.96 | |
| 投标报价(元) | ****500.00 | ****750.00 | ****000.00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赵春成 | 刘建宾 | 高培月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曹延峰 | 薛坤 | 罗著举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 赵春成 | 刘建宾 | 高培月 |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路达行 | 杨振伟 | 赵向向 | |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控制价 | 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270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7万元,设计费限额为3万元。 | |||
| 计划工期(含施工图设计) | 5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 |||
| 招标范围 | 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部分概况:包含但不限定于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 (2)施工部分概况:完成本项目经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批过的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 |||
| 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 | 赵春成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92035 |
| 曹延峰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015B035 | ||
| 赵春成 | 施工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92035 | ||
| 路达行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 | C202********101400834 | ||
| 2 | ******公司 | 刘建宾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31912 |
| 薛坤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2024B07151 | ||
| 刘建宾 | 施工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31912 | ||
| 杨振伟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 | C202********101400686 | ||
| 3 | ******公司 | 高培月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40064 |
| 罗著举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GX120****4583 | ||
| 高培月 | 施工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40064 | ||
| 赵向向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 | C202309D407****700158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业绩 | 设计业绩 | 李家岩输水管****社区段复垦复耕项目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
| 施工业绩 | **市**区老顶山街道**村街巷道****基地东西向硬化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7月9日) | |
| 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 **市东南**片区准快速路(彝都大道)水、电、气管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签订时间:2025年3月28日)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业绩 | 设计业绩 | **县乡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一期)(签订时间:2023年4月17日) |
| 施工业绩 | 2025**市**街道井院村下村路铺设沥青路面及排水管网工程(签订时间:2025年5月7日) | |
| 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司 | ||
| 业绩 | 设计业绩 | / |
| 施工业绩 | **县**镇闫庄村通村道路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5日) | |
| 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改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 |
| 1 | **** | 24.20 | 15.0 | 49.43 |
| 2 | ******公司 | 24.42 | 10.0 | 50.00 |
| 3 | ******公司 | 23.50 | 5.0 | 49.46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示时间 | 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5日 |
八、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林****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121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28号1004室
联 系 人:杨**
联系方式:138****28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学院路与东环路交叉口环保大厦11楼
联 系 人:付芸绮
电 话:166****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