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溆浦县红阳片区砷污染治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审批
湖南-怀化-溆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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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红阳片区砷污染治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29 11:54

****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送的《**市**县红阳片区砷污染治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资料已收悉。我局对该设置论证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市**县红阳片区作为县域传统老工业聚集区,****园区建设时,环保配套设施规划不足,排水系统未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雨水共用同一排放通道,建设了涵箱排口。项目将现有涵箱排放口进行规范化管理,项目治理完成后进行拆除封闭,结合**县红阳片区现状情况,原则上同意你单位设置入河排污口。该入河排污口位****花园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2′39″,北纬 27°53′33″,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二、你单位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1000立方米/天,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应急演练和外排污水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志牌,注明该入河排污口经批复及实际排污总量、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排污单位名称、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按规定对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

六、你单位应及时按对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完善设置管理手续。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具有管理权限部门依法作出的入河排污限制决定。

八、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污染物种类、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或其他污水接入本排污口,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九、国家、省级层面有新的规定文件出台,应按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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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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