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金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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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拟对****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有资金

(七)项目类别:服务类

(八)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标的物清单及采购范围

(一)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成交家数

成交比例(%)

月度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

备注

1

****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2026年8月份至2031年7月份瓦溪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149.34

1

100.00

1.9

含税

(二)采购范围:****租用的**局瓦溪物资仓库于2026年7月31日合同到期,根据上级单位的工作指示,需承接**局瓦溪仓库物资仓库,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现需继续租用仓库场地进行租赁,预计月租赁费用为1.9元/㎡,租赁面积约为13100㎡,租赁期限为5年,月度预计采购金额24890元/月,预计采购金额合计约149.34万元。

四、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及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租用的**局瓦溪物资仓库原租赁合同将到期,根据上级单位的工作指示,需承接**局瓦溪仓库物资仓库,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现需继续租用仓库场地进行租赁,由于该场地使用权为****所有。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Q/HYLH 2 13 2 001-2024)》十八、单一来源采购1.7“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本项目符合此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樟木头镇文裕路12号

邀请对象情况说明:该场地租用期限内使用权为****所有,土地用途:物资仓库。

五、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6年07月02日17时30分至2026年07月0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六、异议及投诉

(一)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时限: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07月07日17时30分前提出。

2.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北19号

邮编:517000

联系人:官工

联系电话:0762-****665

邮箱:****@163.com

3.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提出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监督部门

受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

联系电话:0762-****328-756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163.com

(三)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东****文化宫5楼516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2-****338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北19号

联系人:叶工

业务咨询电话:0762-****665

电子邮件:****@163.com

八、附件

异议书(模板)

****

2026年07月02日

温馨提醒: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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