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光电封装模组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

审批
重庆-重庆-九龙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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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293225W/2026-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关于拟批准光电封装模组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

****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登****人民政府网(https://cqjlp.****.cn/bmjz/qzfbm_97119/qsthjj_97721/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241686)。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q.com,电话/传真:023-****9231。通信地址:**市**坡区杨家坪杨渡村13幢,邮政编码:400050。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公司

光电封装模组

**坡区西彭镇森迪道10号6幢一层

******公司

项目拟租用重****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市**坡区西彭镇森迪道10号6幢一层,建筑面积约3024.88平方米,购置39台固晶机、76台焊线机、10台点胶机、26台烘箱等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封装LED灯珠58亿颗的生产产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和固体废物。

1.气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固晶后烘烤和点胶后烘烤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各污染因子分别达《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后有组织排放。配胶、固晶、点胶、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各污染因子应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

2.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重****集团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原料仓库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空压机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地坪采取水泥硬化并做基础防渗处理。其他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化学品废包装、清洗废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废机油桶、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一般固废暂存点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同时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相关要求,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市九****委员会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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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