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健康产品转化及线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医院大健康产品转化及线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5日10:0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医院大健康产品转化及线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
3. 最低限价:销售额的2%
4.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医院大健康产品转化及线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 |
详见磋商文件 |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时间: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市**区五里街道裕泰园小区2栋1-2号
3. 方式:现场报名。
4. 售价:0元人民币。
1.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 地点:****开标厅(**市**区五里街道裕泰园小区2栋1-2号)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
**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本项目服
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
所投的进口产品(具体品目: / )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
有有效的授权; (适用于服务项目包含需要有效授权的进口产品,没有可删除本款)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或以上) 比例(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磋商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4. ****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555号
电 话:华先生 158****462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里街道裕泰园小区2栋1-2号
电 话:李女士 151****0505
一、 服务需求
研究大健康产品转化及线上运营相关工作事宜。****医院**优势,推动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做大做强,****公司销售业绩。
(一)挖掘院内特色药食同源食品、茶饮、膏方、足浴方、眼贴等产品,开展大健康产品转化工作。
****公司****公司****医院官方账号开展线上运营工作。
(三)中****医院****公司)名义开展药食同源茶饮、膏方、特色膳食、足浴方剂、护眼贴等院内衍生产品的策划、开发、供应链落地、直播转化销售工作。
(四)中标单位****医院****公司)官方账号上架销售的全部产品,****医院****公司)确认盖章后方可上线直播售卖;未经医院书面审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私自上架推广、对外销售。如有此类行为,第一次按5000.00元进行处罚,第二次按10000.00元处罚,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产品配方调整、剂型改版、新品增补、宣传内容****医院报审审批程序。
(五)中标单位因产品研发、供应链、宣传推广、直播销售行为产生的全部合规风险、行政查处(含市场监管、药监部门核查处罚)、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品牌损失等全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独立全额承担;****医院****公司)造成罚款、商誉损害、纠纷赔偿等一切损失,中标单位须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维权费用。
(六)补充限定(医药类专用,适配医院药食同源属性):所有产品组方需符合中医药理论、药食同源目录及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医院有权从处方安全、院内品牌、医疗合规、食品安全角度否决产品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