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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2026年5月8日,****主持召开了G108线**县马富村至大营盘段恢复重建(修复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参会各方咨询、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G108线**县马富村至大营盘段恢复重建(修复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G108线**县马富村至大营盘段恢复重建(修复整治)工程
项目类型:交通类-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监测单位:**坤亿****公司
地理位置:**省**市**县、**县
说明:G108 线**县马富村至大营盘段恢复重建(修复整治)工程路线起于**县周家村(K2461+040),沿**河,经荥河镇,后延大渡河经**县美罗镇、迎政乡,之后穿越****沿南娅河顺流而上,经棉城街道、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栗子坪彝族乡,后止于栗子坪彝族乡大营盘(2637+240)处。路线全长176.2公里, 其中整治长度为8.534公里,分别位于**县和**县境内。**县境内整治长度为0.534km,分为1号、2号、3号整治点;**县境内整治长度为8km,分为4号工点-39号工点整治点。整治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 km/h ,路基宽度8.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公示期限: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自2026年7月2日起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周老师反映,联系电话138****5484。 公示材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