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省
**市**区适中**松云山**玻璃用
砂岩探矿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龙新自然资〔2026〕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省矿业权竞争出让工作规程》(闽自然资办〔20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中心以现场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省**市**区适中**松云山**玻璃用砂岩探矿权,现就公开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出让人名称:****
住所:**省**市**区**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住所:**市**区**大道388****广场B1幢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市**区适中**松云山**玻璃用砂岩
勘查矿种:玻璃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省**市**区适中镇
**面积:1.4830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17.****140 |
24.****428 |
| 2 |
117.****984 |
24.****483 |
| 3 |
117.****313 |
24.****812 |
| 4 |
117.****956 |
24.****867 |
| 5 |
117.****911 |
24.****765 |
| 6 |
117.****818 |
24.****296 |
| 7 |
117.****322 |
24.****305 |
| 8 |
117.****956 |
24.****824 |
| 9 |
117.****004 |
24.****300 |
| 10 |
117.****831 |
24.****853 |
| 11 |
117.****306 |
24.****213 |
| 12 |
117.****505 |
24.****204 |
| 13 |
117.****422 |
24.****334 |
| 14 |
117.****326 |
24.****567 |
| 15 |
117.****049 |
24.****397 |
| 16 |
117.****353 |
24.****904 |
| 17 |
117.****381 |
24.****036 |
| 18 |
117.****076 |
24.****323 |
| 19 |
117.****232 |
24.****578 |
| 20 |
117.****093 |
24.****731 |
| 21 |
117.****729 |
24.****295 |
| 22 |
117.****813 |
24.****174 |
| 23 |
117.****714 |
24.****011 |
| 24 |
117.****868 |
24.****493 |
| 25 |
117.****352 |
24.****888 |
| 26 |
117.****478 |
24.****717 |
| 27 |
117.****346 |
24.****023 |
**储量:根据《**区松云山**玻璃用砂岩矿调查报告》,经初步调查,**范围内共圈定玻璃用砂岩矿矿体1个,矿体真厚度14.54m,平均品位SiO2:97.12%,经估算玻璃用砂岩矿潜在矿产**矿石量100.67万吨,存在矿产**开发利用的前景。
勘查工作程度:草根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五年;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并每年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起始价:62.88万元。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原则上为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次公开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缴****银行本票方式(收款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票中须注明探矿权名称);或者由竞买人基本****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行,账号:432****76054,转账时备注探矿权名称)。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并将竞买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成交的,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按《探矿权出让合同》要求缴纳首次征收比例矿业权出让收益后二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
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现场公开拍卖
(二)公告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8月17日
(三)公开拍卖时间:2026年8月18日9时
(四)现场拍卖会地点:****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厅(**市**区**大道388****广场B1幢)。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lyztb/)下载《探矿权出让须知》等材料(项目编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3日-8月17日17:00分止(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现场报名。
提交地点:**市****交易中心八层。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买手续的,****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竞买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4.竞买人须登录“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https://kyqgs.****.cn/”查询,将未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信息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n/”查询,将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结果截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询,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结果截图。并将上述截图结果打印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公开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1.公开拍卖起始价:62.88万元。
2.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正向多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三)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出让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停止该探矿权拍卖。
(四)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税务部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参加报名申请,即视为对该探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买人应提**行考察与踏勘,费用自理。
(一)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存在找矿风险。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找矿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所有参与竞买人视同认可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探明矿产**后无法转采的政策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需对**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本出让文件提供的地理位置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出让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同时竞买人可向出让人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探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三)竞得人须在完成探矿权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勘查),竞得人在受让探矿权**范围内进行建设时,勘查活动涉及使用林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报批手续。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五)竞得人应依法依规推进勘查工作,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及时投入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做到绿色勘查,不得“圈而不探”。若后续转采后,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开采,在正式投产2年内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并按规定留足安全距离。
(六)拟出让勘查区块范围涉及约束性条件的,转采时应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或规定,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方可转采。竞得人竞得探矿权后,自行承担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截止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买人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竞得人未按时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7.竞得人未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8.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的。
(二)违约责任
1.对竞得人出现上述第1至6条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网站公开通报;
(2)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2.对竞得人出现上述第7条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自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未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并**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法依规处置。
3.对竞得人出现上述第8条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探矿权竞得资格,合同于逾期之日当日予以解除,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法依规处置,竞得人无权要求获得合同约定的探矿权,出让人有权对合同约定的探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若再行出让探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的,竞得人应补足成交价款的差价部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财政****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3〕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的20%,矿业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转采或取得采矿权证后,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权有效期的一半;矿山生产规模为小型及以下的,均摊征收年限按采矿权有效期的一半计算。探矿过程中,如有新增符合转采的矿种,转采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按《探矿权出让须知》中收费标准具体计算,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交易中心网站、**市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他事宜可向****矿****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市****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方式:0597-****011
****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0597-****591
**市****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