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沙桐****公司**港**港区洋思港码头工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长江**水道左岸洋思港河道内,拟将原有管道储罐中转装卸工艺调整为车船直取装卸工艺,新增两套车船直取装卸装置及配套设施,取消原经营货种,调整经营货种为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3类货种,合计吞吐量59万吨/年,不突破现有项目货种吞吐量。本次改造后码头主体结构、泊位等级和数量、泊位性质、设计年通过能力和原有岸线长度均保持不变。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定位,项目区域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按照《**港总体规划(2035年)》中“沙桐化工码头近期维持现状,码头根据减化和整合岸线**要求,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码头泊位功能”有关规定,企业承诺在本次调整取消原先焦油、粗苯、纯苯、甲苯、炭黑油、洗油等6类货种,仅从事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3类货种,后续按照LNG码头规划建设进展,无条件拆除码头。项目实施将对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良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采用环境**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科学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期固体废物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在水域附近堆放,设置施工物料堆存围挡。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堆放物料,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装车废气、扫线废气收集至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包括船舶废气、运输车辆废气和接卸点废气,通过采用优质柴油、无铅汽油作为燃料,加强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路线,同时加强装卸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装车、扫线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和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给排水系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槽罐车清运处理,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排入周边水体。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装卸区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调节+混凝+絮凝沉淀”预****经济开发区****处理厂(中交苏伊士****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等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码头区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排放限值。
(六)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钢材、废焊丝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回填,不可利用部分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废漆桶为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船舶服务单位接收转运,船舶维修废物、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为危险废物由船舶自行带走。码头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储罐酸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本项目**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及配套管线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政府及相关部门、****水厂的区域联动应急反应体系,加强日常应急管理演练,形成监测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九)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
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氯化氢≤0.003吨、硫酸雾≤0.0035吨。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氯化氢≤0.0004吨、硫酸雾≤0.0006吨、二氧化硫≤0.077吨、氮氧化物≤0.09吨、烃类≤0.005吨、一氧化碳≤0.032吨。
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氯化氢≤0.003吨、硫酸雾≤0.0035吨。
全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氯化氢≤0.0004吨、硫酸雾≤0.0006吨、二氧化硫≤0.077吨、氮氧化物≤0.09吨、烃类≤0.005吨、一氧化碳≤0.032吨。
(二)本项目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703.206/703.206吨、化学需氧量≤0.070/0.021吨、悬浮物≤0.014/0.007吨、石油类≤0.001/0.001吨、盐分≤0.088/0.088吨。
全厂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703.206/703.206吨、化学需氧量≤0.070/0.021吨、悬浮物≤0.014/0.007吨、石油类≤0.001/0.001吨、盐分≤0.088/0.088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五、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市****执法局****环境局按职责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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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