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兴街道首丹经****建设的首丹雅苑二期位于**市**区首丹新村169号,于2020年3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于2020年3月27日、2022年1月10日进行了两次方案变更,变更后批建内容为2幢地上17-18层、地下2层的住宅楼(3#楼18层、5#楼17层),建筑面积18934.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3.07㎡、地下建筑面积4331.40㎡,计容面积14391.18㎡(其中住宅计容面积为13667.97㎡,商业计容面积为627.62㎡、消防控制室25.97㎡、物业管理用房54.76㎡、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14.86㎡),不计容面积为4543.29㎡。许可证备注: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本次拟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核实。经审查,项目情况如下:
一、该项目存在小区绿地布局、地上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位置较批建方案局部调整等问题,鉴于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园林部门验收,实建地上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数量满足批建要求,我局拟按现状场地布局予以规划核实。
二、该项目存在3#楼超建至21层、18层露台改为房间及阳台等问题,已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3#楼19-21层已罚没。鉴于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我局拟对原批建的3#楼1-18层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对项目予以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2.公示地点:****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规划局**分局,地址:**市**区建国路 1 号****规划局**分局401房,邮编:5711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1482;联系人:李彩艳、吴清昊。
****规划局
2026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首丹雅苑二期项目规划核实公示简介
一、公示内容
**市**区国兴街道首丹经****建设的首丹雅苑二期位于**市**区首丹新村169号,于2020年3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于2020年3月27日、2022年1月10日进行了两次方案变更,变更后批建内容为2幢地上17-18层、地下2层的住宅楼(3#楼18层、5#楼17层),建筑面积18934.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3.07㎡、地下建筑面积4331.40㎡,计容面积14391.18㎡(其中住宅计容面积为13667.97㎡,商业计容面积为627.62㎡、消防控制室25.97㎡、物业管理用房54.76㎡、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14.86㎡),不计容面积为4543.29㎡。许可证备注: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本次拟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核实。经审查,项目情况如下:
(一)该项目存在小区绿地布局、地上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位置较批建方案局部调整等问题,鉴于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园林部门验收,实建地上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数量满足批建要求,我局拟按现状场地布局予以规划核实。
(二)该项目存在3#楼超建至21层、18层露台改为房间及阳台等问题,已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3#楼19-21层已罚没。鉴于该项目为村集体留用地项目,禁止用于建设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我局拟对原批建的3#楼1-18层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对项目予以办理规划核实手续。(详见公示图件)
二、公示图件
(一)批建总平面图
(二)竣工测量图
(三)批建3#楼18层平面图
(四)实测3#楼18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