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参加2026年出版物发行单位 年度核验的补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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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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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出版局《关于开展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有关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出版物经****工作部署,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就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有关信息补充录入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核验申请。

二、补检对象

在**区范围内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期未按时参加2026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填报: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cn)—“办事服务”—“业务平台”—“**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与《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填报。

(二)线上填报审核通过后,于7月15日前携带全套纸****区委****出版局)现场核验,加盖年度核验戳记。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1.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加盖公章);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线上经营须提交:《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申请表》、电商平台店铺证照公示页面截图打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登录至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年度核验补检申请,2026年7月15日补检通道关闭后,我区不再受理补检申请。逾期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不予通过核验、撤销许可证等处理,相关单位也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

(二)实际经营场所须与许可证登记地址一致,集群注册地址、异地经营未变更证照的单位,须先完成许可证地址变更,再办理补检;现场核查发现地址不符、无实际经营场所的,核验不予通过。

联系电话:****8775 QQ群:****24419

****区委宣传部

(****)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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