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夏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夏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750000 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6年夏送清凉慰问物资一批。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十五日内物资配送完毕,慰问物资需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覆盖金普新区从事高温和露天作业等职工所在企业约160家单位,每个单位配送物资数量由采购人进行统筹分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7 月 09 日 ,每天 08:30 至 16:00,(**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区和裕北园12-6号)
方式:现场购买,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6年07月23日13:00时至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区和裕北园12-6号)。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地址:**省**市**区和裕北园12-6号)。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邱明渊
联系电话: 0411-****6633
传真: /
地址: **省**市**区和裕北园12-6号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尚妍
联系电话: 0411-****1034
传真: /
地址: **开发区**路山景里7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