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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光伏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
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提问1:投****公司业绩是否可算做投标人自身业绩,可提供相关股权关系证明。
回答:若投标人****公司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2:按照新能源行业惯例,投标人中标后,是否可成****公司实施本次光伏项目,项目公司为投标人全部持股的法人主体,对本项目实施连带责任。
回答:若中标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
提问3:投标文件按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分别装订成册,还是装订成一册即可。标书代写
回答:分别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已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com)”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