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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澄清事项:
1、除项目负责人外,取消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养老保险要求。
2、投标须知前附表新增对破损工程量的修复内容。
本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物华街7号
联 系 人:李润才
联系电话:0451-****85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文道街25-3****花园1-2栋1层15号
联 系 人:李鹏飞
电 话:0451-****9955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鹏飞
电 话:0451-****995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县****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志佳
联系电话:0451-****8500
日期: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