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Y007城莒线城南三期段公路拓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福建-三明-尤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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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明环评函〔2026〕22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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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关于Y007城莒线城南三期段公路拓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26-06-30 10:58

****开发区****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Y007城莒线城南三期段公路拓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该项目位于**县**镇,拟在现状尤台公路基础上进行拓宽,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9米,设置5****水库,其中中桥1座,长37米,大桥4座,共长226米,路线全长1.505千米,起点位于水东坝头交叉口,终点位于罗坑院接线交叉处,顺接罗坑院接线。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相关意见,以及《****改革局关于Y007城莒线城南三期段公路拓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尤发改基〔2024〕111号),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需落实的重点事项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在道路征地红线范围内。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弃方和废物,禁止堆置于项目征用范围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受扰动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和生境连续性。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该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施工场地设置洗车池,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抑尘洒水,不外排;桥梁桥墩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施工避开雨季等不利天气施工,避免对水域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泥浆或废水排入地表水体。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土方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装卸土方、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施工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临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临时隔声板或声屏障,防止噪声扰民。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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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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