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区项目位于**县**镇。****规划局于2024年8月22日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20.20㎡,****学区及科技园)****780㎡,容积率0.675,建筑密度20.45%,绿地率40.26%,总建筑面积898049.01㎡,计容建筑面积850474.31㎡,不计容建筑面积47574.7㎡,建筑占地面积257579.09㎡。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拟调整9#科研楼建筑轮廓及****医学院****科技园9#科研楼);
2、拟调整16#科研办公楼(二期)建筑轮廓及建筑规模并改名为综合实验楼(**楼)。
3、****学区南****中心、****学区科研楼6#及科研楼7#、****中心;
4、拟对校园内部部分绿化、道路优化调整。
5、其余变更详见图纸。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20.20㎡,****学区及科技园)****590㎡,容积率0.634,建筑密度18.05%,绿地率40.26%,总建筑面积998997.01㎡,计容建筑面积945382.31㎡,不计容建筑面积55574.7㎡,建筑占地面积268640.64㎡。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医学院****科技园9#科研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公示地点:****教学区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