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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五五”地下水质量监测点位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目标点位现状调查与范围划定 收集整理目标点位成井资料、历年水质监测数据、区域水文地质及环境调查相关资料,核查点位基础信息与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补径排及动态变化特征,结**文地质单元、污染源分布等,划定本次项目调查工作范围。 (2)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依据划定的调查范围、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在目标点位周边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完善区域地下水监测体系,为水质分析、污染溯源提供基础监测条件。 (3)地下水样品采集与分析 开展2026年度目标点位及周边新增监测井地下水水质补充采样与检测工作。整合历史监测数据、本次补充监测数据及相关基准调查成果,依据《地下水水质标准》(GB/T 14848)开展水质评价,分析水质类别、指标浓度变化趋势,识别超标点位、风险点位及重点污染指标。 (4)目标点位成因研判分析 结**质评价结果与历年水质变化情况,针对水质超标、水质恶化的点位开展成因研判。排查点位周边土地利用、地下水开采、各类污染源分布及排污情况,结合自然条件与水文地质特征,从自然背景、人为活动、耦合影响三个维度分析水质异常成因。重点开展人为污染溯源,排查主要风险源,明确污染来源、影响范围及污染程度。 (5)分类制定水质达标保持方案 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编制水质达标与保持方案。对已查明现状水质为Ⅰ~Ⅲ类、地质原因造成水质类别为Ⅳ~Ⅴ类的目标点位,以污染预防为主要手段,编制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对人为影响造成水质类别为Ⅳ~Ⅴ类的目标点位,以风险管控或污染修复为主要手段,编制地下水水质达标方案。结合地下水环境状况和经济条件,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切实保障目标点位水质达标保持。(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2026年7月底前,完成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目标点位现状调查、确定目标点位地下水环境调查范围和目标点位周边监测井建设; 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点位地下水污染成因分析、污染源调查与污染源解析;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目标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方案; 2026年12月底前,项目通过评审验收。 | ||
| ¥150,000元 至 ¥1元 | ||
| 无 | ||
| 否 | ||
| 否 | ||
| 2026-07-07 1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