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DH2026-22 |
****工业园(临港产业园) XQ-LG0119-01地块,桑园路东侧,地块编号为XQ-LG0119-01-C号 |
一类工业用地 |
9964.75 |
≥2.0 |
50 |
598(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120 |
10 |
| DH2026-23 |
**区**镇贝水,南临永贝大道,西临**路,地块编号为BS-01-19-A号 |
一类工业用地 |
20054.71 |
≥2.0 |
50 |
1204(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601 |
10 |
| DH2026-24 |
**东十八区,东为20米规划路,南为沿江大道,西为创业路,地块编号为B-e18-16-A号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
25334.35 |
≤3(其中商业容积率≤0.3)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9881(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1977 |
100 |
(一)交易编号为DH2026-22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9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编号为DH2026-23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20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交易编号为DH2026-24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均需设置在沿街首层。所有设施均应在第一期工程建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政府所有。
2、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在第一期工程配建。
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执行。
5、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19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易编号为DH2026-22宗地投资强度大于533万元/亩,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一条“农林牧渔业”第8点“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类别,是《**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交易编号为DH2026-23宗地投资强度大于400万元/亩,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九条“轻工”第1点“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类别,是《**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三)交易编号为DH2026-22、DH2026-23宗地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交易编号为DH2026-24宗地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5‰的违约金。
(四)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五)交易编号为DH2026-22宗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交易编号为DH2026-23宗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交易编号为DH2026-24宗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 交易编号DH2026-22宗地竞****管理委员会签订《**新区XQ-LG0119-01-C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编号为DH2026-23****人民政府签订《**区BS-01-19-A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 交易编号为DH2026-24宗地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五、交易编号为DH2026-22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23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24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1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交易编号为DH2026-24地块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细附件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8-****061
(二)****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