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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近期需补充一批消毒药,经公开询价,共收到3家消毒药供应商有效响应材料。经我局组织评定专家组综合评审,拟选定**吉****公司为本次项目供应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所反映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签署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市**区竹湾路30号,联系电话:077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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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