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74号)文件精神,为优选我县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我县2026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担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及实施内容
(一)实施任务:**县2026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任务为粮改饲收贮面积2.05万亩、粮改饲收贮6.15万吨。
(二)补助资金:**县2026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资金362万元。
(三)实施内容:主要支持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全株玉米、甜高粱、牧草(桂牧1号等)、甘蔗尾梢、桑枝和粮食作物秸秆等优质饲草料收储加工。县外收购的饲草料不列入支持范围。
(四)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遴选范围
有意愿承担并符合项目实施条****养殖场和专业收储加工饲草的经营主体中遴选若干个实施主体。
三、遴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县登记注册,持有效工商登记、明确法人责任,并在本县开展经营活动;
2.信誉良好,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3.规模养殖场为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养殖场均需合法养殖,有设施用地批复、动物防疫合证、环评报告书或环评登记等证件),专业收储加工饲草经营主体能力须在2000吨以上;
4.有专人负责项目数据和台账收集整理;
5.有匹配承担收储饲草任务量的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优先条件
1.历年曾参与粮改饲项目并较好完成任务的;
2.在粮改饲项目或饲草收储工作中有好的作法被主管部门肯定或媒体正面报道;
3.对当地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
4.申报单位具备的其他优选条件。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种植和收贮计划表(附件);
2.提供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
3.证明申报者项目实施能力的其他资料,如:种植饲草料土地租赁合同、饲草料收贮合同或**协议(自有土地的土地确权证)、收储加工场地、收储加工设备、收储场面等照片;
4.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及联系人
1.报送地址:**县**镇**路65号,****第二办公区
2.报送邮箱:****@163.com
3.联系人及电话:滕晓珍,134****6656
(四)实施主体审核确认
1.评审时间:2026年7月7日
由县农****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查验,确定实施主体。
2.****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小组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审核。
(三)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四)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小组同意后,可对项目任务或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五)实施主体遴选结束后,制定具体项目****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农业农村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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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编 辑:韦宇晴
校 对:陆 敏
吴素婷
一 审:谢梓源
二 审:滕勇胜、甘**
终 审:黄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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