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中)改扩建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中学(高中)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中学(高中)改扩建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标和获奖,相关资料均能反应出项目经理姓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份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且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问题2、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我公司承建的“示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被评为:“2024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公司提供的奖项荣誉符合加分要求吗
答复: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指**市“琥珀杯”奖项(或其他地级市等同于“琥珀杯”奖项)或**省“**杯”奖项(外省等同于“**杯”奖项)或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问题3、招标文件中未见智能化系统参考品牌、图纸附件中有一份**高中汇总清单、参考品牌是否以此为准
答复:以图纸中**高中汇总清单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不满足。
问题5、招标文件第63页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市十佳在建工地”、“标准化工地”这两类奖项属于文件中的优质工程奖吗
答复: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指**市“琥珀杯”奖项(或其他地级市等同于“琥珀杯”奖项)或**省“**杯”奖项(外省等同于“**杯”奖项)或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问题6、(1)项目经理业绩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装饰业绩是否认可(2)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参建是否认可承建的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复:(1)装饰业绩不予认可;(2)参建获奖不予认可;建筑工程装饰奖不予认可。
问题7、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请问我司拟任项目经理荣获2024年度**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本项目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指**市“琥珀杯”奖项(或其他地级市等同于“琥珀杯”奖项)或**省“**杯”奖项(外省等同于“**杯”奖项)或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问题8、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我公****中学(高中)改扩建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这项提出疑问:因为招标文件只写“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5分。”,未限定“总承包/主承建单位”。我方项目经理之前以参建方项目经理身份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不是可以作为项目经理奖项荣****中学(高中)改扩建项目的投标
答复: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所获优质工程奖项不予认可。
问题9、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我单位项目经理获得****协会颁发的**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本项目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指**市“琥珀杯”奖项(或其他地级市等同于“琥珀杯”奖项)或**省“**杯”奖项(外省等同于“**杯”奖项)或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问题10、招标文件附录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书”,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由“****建设局”盖章,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管理中心、****中学
地址:**县**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县淮河路和青年路交叉口、**县城南新区**路
邮编:233300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552-****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研发楼六楼
邮编:233300
项目负责人:赵明威
电话:177****5258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