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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粮仓(**片区)粮油产业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所提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1、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不允许。 请问该项目是否可以允许劳务分包,请明确谢谢。
答:本项目不允许劳务分包。
2、问:1、规费是否为固定金额,招标清单中未明确,若为固定金额,请明确;若按费率,请明确费率标准编制说明中对应文件《**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有误。 2、税金及附加税未明确,编制说明中对应文****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有误。
答:(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规费金额为:570881.37元,为了形成共同的报价基础,投标人报价时按招标人给定金额(570881.37元)填报,结算时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销项增值税:投标人报价时销项增值税额按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文规定费率9%报价,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销项增值税税率9%;
(3)附加税:投标人报价时按《**省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定额》(2020)“工程在县城镇”费率0.261%报价,结算时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项目实际情况计取;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