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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JX0002/2026-16441
发文机关: 发改委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7-02
关于对****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2026年4-5月份基层小额项目立项联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食堂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校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食堂改造、零星维修、教师周转房接自来水、电路改造等。
四、项目总投资7.70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六、请你单位据此复严格按照《**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抚府办发〔2024〕29号)《**县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金府办字〔2025〕5号)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