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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一)**畜牧嘎德场场外道路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区铜都街道嘎德村。
(二)**区碧谷街道中殿村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单位:****政府****办事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市**区碧谷街道中殿村。
(三)**市**区城市主干道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设单位:**市****建设局,施工总承包单位:****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市**区凯通路、凯通北路。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兴玉路3号
电话:0871-****8547 邮编:654100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