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位于**省**市**县墨镫乡上北台村北1km处,厂区中心坐标为E113°14′14.63321″,N36°56′19.06721″,占地面积约12000m2。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吨机制砂,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吨机制砂。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本项目设有1座投料间,彩钢结构,三侧封闭并加盖顶棚,设置1个地埋式投料坑;1座粗破车间,全封闭彩钢结构,设置1台颚式破碎机;1座细破车间,全封闭彩钢结构,设置1台反击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洗砂机。1座原料库,占地面积503.36m2,全封闭彩钢结构;1座成品库,占地面积185.6m2,全封闭彩钢结构。投料粉尘、鄂式破碎机粉尘、反击式破碎机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作业采用湿法筛分工艺(注水),振动筛入料口设有注水口。设有1座二级沉淀池,位于厂区北侧,总容积为588m3,可以确保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设有1座污泥干化池,位于厂区西南角,容积为612.5m3,经干化后的废泥沙进行综合利用;设有1座危废贮存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15.12m2,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6.7.2-2026.7.30
联系人:裴小平
联系电话:134****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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