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轻量化温室大棚试点建设项目 1、3号大棚主体及光伏安装采购任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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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类型: 项目类物资设备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投资企业->****公司->浙浦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县轻量化温室大棚试点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7-02 16:37:23

联系人: 王金贵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07-09 15:00:00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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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轻量化温室大棚试点建设 ,招标人为 ****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3号大棚主体及光伏安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14800平方米,建设温室大棚三座,采用轻钢结构,包括立柱、横梁、拱架等, 使用功能:主要用于种植反季节蔬菜、水果及花卉等,兼顾科研、观光等功能。

备注: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设计数据,后续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整,是否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由报价人自行决定,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任何误判、错判以及推断结果与今后实际不符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上述参数的提供不作为约束采购方的依据。

2.1.2 建设地点: **省**市**县浦阳街道**北路

2.1.3 建设工期: 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本项目1、3号大棚主体及光伏安装(具体详见合同)。

2.2.2 供应要求: 无条件服从项目部要求

2.2.3 质量要求 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2.4 安全文明 在材料运输、装卸、堆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报价单位承担,确保创建市级及以上标化优良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纳税人身份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是近 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施工队伍,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

(3)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企业组织构架、管理体系完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集团数字招采平台(https://srm.****.com/)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2日16时至2026年07月09日16时(**时间,下同),****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09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数字招采平台(https://srm.****.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投标文件****集团数字招采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9日16时 00 分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平台(https://srm.****.com/)发布。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琨斌

地 址: **省**市**县浦阳街道翠湖路516号1楼

联系电话: 18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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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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