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江上乡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市**县江上乡消防所以东,地块**居民区,南至马路,西至**县江上乡消防所,北至林地和运动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5′31.571″、北纬29°10′27.474″,总用地面积240.00m2(约0.36亩)。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科教文卫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县江上乡公租房项目),属《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局委托****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主要调查结果和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地****卫生院。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周边江兴路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地块,三调为科教文卫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县江上乡公租房项目),无被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周边地块情况:地块周边为科教文卫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水田、旱地、设施农用地、其他园地、农村道路等。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潜****卫生院,通过**县风向玫瑰图可知,主导风向为北风,调****卫生院的平行风向,****卫生院废气不经过调查地块,且项目对各项环保措施处置得当,项目经营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从位置关系和地下水径流方向来看,****卫生院的地下水不流经调查地块,且卫生院的医疗****处理站进行二级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仅存在着生活污水污染的可能性,再加上调查地块周边地块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受周围区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