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安****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二楼A209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 188****069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渡春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晨、冯建敏、王学文 183****0407、189****6627、152****003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报价(%) | 0.68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张清 | |
| 证书编号:****0513/G****303966 | ||
|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北湾科技双创园一期-智谷双创产业园EPC全过程工程咨询; | |
| 人员业绩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芯片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监业绩:农夫山泉轿子雪山(****公司年产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监理;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报价(%) | 0.66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张永良 | |
| 证书编号:****8603/202****53280 | ||
| 证书名称: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司陶家空天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人员业绩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监业绩:珠****公司PCB工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 报价(%) | 0.70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周明权 | |
| 证书编号:****0318/机科高****031 | ||
|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合力扩****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司****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人员业绩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合力扩****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监业绩:******公司**智能化物流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市合创****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