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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对2025年度经**市**工程中级****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附件1、2)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工程中级****委员会办公室或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市**中级****委员会****办公室****事务中心人事教育部,联系电话:0754-****6605、****6614,邮编:515041,联系地址:**市金砂路48号)。
受理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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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