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投标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第一批)
各市****建设局、****发展局、相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现对招标投标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第一批)予以通报。
案例1
2025年6月,******公司、******公司、**盛世****公司、**福泽****公司、******公司等五家投标人在“******大学南校区3#、4#教学实训楼装配式自走车库建设项目”(合同金额****9422.07元)投标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串通投标一案涉案五家投标人各处罚款78898元;对涉案五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各处罚款3945元。
案例2
2025年6月,******公司、******公司、**盛世****公司等三家投标人在“******大学南校区3#、4#教学实训楼装配式自走车库建设项目”(合同金额****9422.07元)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弄虚作假一案涉案三家投标人各处罚款78898元;对涉案3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各处罚款3945元。
案例3
2025年8月,******公司、******公司在参加“****银行****公司****分行****中心业务用房功能恢复性改造项目”(合同金额****7972.2元)资格预审时,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规定,2025年12月,****对******公司、******公司各处罚款167539.9元,对2家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各处罚款8377元。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单位要以案为鉴,严守法律底线。各地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总结,开展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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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来源:****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