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数智化技术提升改造示范项目、 高效能锂电池先进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青海-西宁-城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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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037450W武志强
喇成香**省**市**区
****园区创业路18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生产线智能化数智化技术提升改造示范项目、 高效能锂电池先进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区 ******区
经度:101.644722 纬度: 36.526389****环境局
2025-10-23
宁生建管〔2025〕72号916********037450W002Q
2026-01-09140000
2115****
916********037450W******公司
****3100MA759LN82F**天诚****公司
****3000MA755UPF542026-03-09
2026-06-012026-06-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10EGh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技改改扩建、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7.56GWh17.56GWh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4#厂房内设置冷压和模切两道生产工序,15#厂房内的生产线从卷绕工序开始生产直至成品电池目检下仓14#厂房内设置冷压和模切两道生产工序,15#厂房内的生产线从卷绕工序开始生产直至成品电池目检下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燃气锅炉废气。项目对原有2台8t/h和1台10t/h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锅炉废气通过3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15#厂房内的Baking炉真空烘烤工序产生的真空泵废气以及一次注液、化成和二次注液工序产生的抽真空废气和RTO燃烧废气经管道集中收集,采用“冷凝除油+滤筒除油+两级碱洗+一级水洗+RT0焚烧+高温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高27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3)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空气滤清器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建筑楼顶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拆电池房焚烧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工艺处理,通过1根高27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5)化学品仓库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6)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卷绕工序产生的切割、焊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固定式单位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循环;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设备与管道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碱喷淋废水、拆解电池浸泡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处理站处理,废水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分切机、激光焊机、除尘机、卷绕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桶、废矿物油、废无尘纸、废碳酸二甲脂、真空泵油分、拆电池房焚烧灰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67#危废库和**的化学品仓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23)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项目产生的废极片、废隔膜边角料、废隔离膜、废电芯、废弃包装材料、废陶瓷蓄热体、废填料、除尘灰、废铝壳、废顶盖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1)已对原有2台8t/h和1台10t/h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分别经3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经自行监测结果表明(表7-1),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限值要求。 (2)已对15#厂房内Baking炉真空烘烤、一次注液、化成及二次注液工序产生的真空泵废气、抽真空废气与RTO燃烧废气进行管道集中收集,采用“冷凝除油+滤筒除油+两级碱洗+一级水洗+RTO焚烧+高温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为保障厂房人员健康安全,针对少量未完全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本次新增3根排气筒,分别收集Baking炉真空烘烤废气(DA033)、一次注液废气(DA034)及二次注液废气(DA035),上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7-2、表7-4所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3)已对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进行有效处理,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空气滤清器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筒(18m)引至建筑楼顶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7-3所示)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相关环保措施已落实到位。 (4)已对拆电池房焚烧炉燃烧废气进行管道收集,并采用“冷凝+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箱”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高27米的排气筒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表7-2所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5)已对化学品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表7-4所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6)已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其中卷绕工序产生的切割、焊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固定式单机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循环。经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表7-6所示),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设备与管道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碱喷淋废水、拆解电池浸泡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表7-7所示),废水排放浓度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4.对分切机、激光焊机、除尘机、卷绕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经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表7-8所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1)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桶、废矿物油、废无尘纸、废碳酸二甲脂、真空泵油分、拆电池房焚烧灰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67#危废库和**的化学品仓危废间,且上述各类危废均已分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附件七),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到位,已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台账(附件五),并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附件六),所有危废转移均通过电子联单运行,相关记录齐全。 (2)项目产生的废极片、废隔膜边角料、废隔离膜、废电芯、废弃包装材料、废陶瓷蓄热体、废填料、除尘灰、废铝壳、废顶盖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且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固废利用处置协议(附件十);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及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 (3)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项目厂区新增3个有组织排口: 环评:15#厂房一次注液、二次注液、baking炉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不完全,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排放。 实际建设:一次注液废气(DA035):经二级活性炭箱吸附18m排气筒排放;15#厂房二次注液废气(DA036):经二级活性炭箱吸附18m排气筒排放;15#厂房烘烤废气(DA034):经二级活性炭箱吸附18m排气筒排放。 变动原因:为保障厂房内员工健康,对15#厂房内注液及烘烤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再次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后有组织排放,该项变动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 2.项目拆电池房无组织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与焚烧炉废气一同经27米高排气筒外排。 环评:拆电池房焚烧炉废气经“冷凝吸附+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活性碳吸附”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外排;拆电池房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未设置配套收集、治理设施,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散逸。 实际建设:拆电池房焚烧炉废气(DA032):经“冷凝+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外排(与环评一致);拆电池房内无组织废气经房内风管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与焚烧炉废气一同经27米高排气筒外排。 变动原因:为降低车间污染物浓度,保障现场操作人员健康本次变动是将拆电池房内无组织废气经房内风管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与焚烧炉废气一同经27米高排气筒外排,该变动对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3.储罐未变动 环评:仅拆除6个储罐,保留4个储罐为13#厂房生产提供NMP原料,各50m3,1个新液罐,1个废液罐和2个应急储罐。 实际建设:共10个储罐,各50m3,6个新液罐,4个废液罐。 变动原因:该NMP储罐因工期原因暂未拆除,目前仍保留于原址,本次情况仅为拆除时间的延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路线均未发生变化,未新增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不涉及生产工艺的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6.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化学品仓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防渗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发生。 7.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运行中应严格按行业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培训,加大风险监控力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风险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事故 的发生。 8.强化污染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9.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核定为:废气:二氧化硫1.18吨/年、氮氧化物5.267吨/年、非甲烷总烃2.264吨/年、颗粒物1.006吨/年;废水:化学需氧量1.737吨/年,氨氮0.174吨/年。6.本项目**的化学品仓作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有关规定,防渗施工过程由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留存完整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性能稳定可靠;同时已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及应急措施。根据2026年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数据,各项指标均未超标,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7.已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件四,编号:630103-2026-03-NC),日常运行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已落实;同时加强了职工环境安全培训和事故演练,提升风险监控与应急能力,可有效杜绝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的发生。 8.已按要求规范设置了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气筒也按规定预留了永久性监测口,污染源管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9.已建立健全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已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三),许可证编号:916********0374508002Q。同时,定期对环保设施开展检查与维护,规范建立运行记录及台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四、根据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核算,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863t/a、氮氧化物2.815t/a、非甲烷总烃0.354t/a、化学需氧量0.655t/a、氨氮0.003t/a。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655 1.737 0 0 0.655 0.655
0 0.003 0.174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863 1.18 0 0 0.863 0.863 /
0 2.815 5.267 0 0 2.815 2.815 /
0 0 0 0 0 0 0 /
0 0.354 2.264 0 0 0.354 0.35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分别经3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限值要求。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分别经3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已监测
2 对15#厂房内Baking炉真空烘烤、一次注液、化成及二次注液工序产生的真空泵废气、抽真空废气与RTO燃烧废气进行管道集中收集,采用“冷凝除油+滤筒除油+两级碱洗+一级水洗+RTO焚烧+高温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为保障厂房人员健康安全,针对少量未完全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本次新增3根排气筒,分别收集Baking炉真空烘烤废气(DA033)、一次注液废气(DA034)及二次注液废气(DA035),上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对15#厂房内Baking炉真空烘烤、一次注液、化成及二次注液工序产生的真空泵废气、抽真空废气与RTO燃烧废气进行管道集中收集,采用“冷凝除油+滤筒除油+两级碱洗+一级水洗+RTO焚烧+高温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为保障厂房人员健康安全,针对少量未完全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本次新增3根排气筒,分别收集Baking炉真空烘烤废气(DA033)、一次注液废气(DA034)及二次注液废气(DA035),上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 已监测
3 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空气滤清器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筒(18m)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空气滤清器装置净化后,通过排气筒(18m)引至建筑楼顶排放 已监测
4 拆电池房焚烧炉燃烧废气进行管道收集,并采用“冷凝+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箱”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高27米的排气筒排放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拆电池房焚烧炉燃烧废气进行管道收集,并采用“冷凝+脉冲布袋除尘+碱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箱”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高27米的排气筒排放 已监测
5 化学品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化学品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已监测
6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其中卷绕工序产生的切割、焊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固定式单机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循环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其中卷绕工序产生的切割、焊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固定式单机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循环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化学品仓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防渗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发生。 本项目**的化学品仓作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有关规定,防渗施工过程由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留存完整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性能稳定可靠;同时已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及应急措施。根据2026年上半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数据,各项指标均未超标,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桶、废矿物油、废无尘纸、废碳酸二甲脂、真空泵油分、拆电池房焚烧灰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67#危废库和**的化学品仓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23)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项目产生的废极片、废隔膜边角料、废隔离膜、废电芯、废弃包装材料、废陶瓷蓄热体、废填料、除尘灰、废铝壳、废顶盖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已落实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桶、废矿物油、废无尘纸、废碳酸二甲脂、真空泵油分、拆电池房焚烧灰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67#危废库和**的化学品仓危废间,且上述各类危废均已分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附件七),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到位,已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台账(附件五),并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附件六),所有危废转移均通过电子联单运行,相关记录齐全。 项目产生的废极片、废隔膜边角料、废隔离膜、废电芯、废弃包装材料、废陶瓷蓄热体、废填料、除尘灰、废铝壳、废顶盖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且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固废利用处置协议(附件十);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及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运行中应严格按行业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培训,加大风险监控力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风险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已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件四,编号:630103-2026-03-NC),日常运行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已落实;同时加强了职工环境安全培训和事故演练,提升风险监控与应急能力,可有效杜绝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的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工程包括供电、供水、办公食宿、排水、供热依托工程包括供电、供水、办公食宿、排水、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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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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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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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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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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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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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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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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