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02 17:09 项目编号:****
******国道、**绕城项目集中拌合站新能源搅拌车交强险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道、**绕城项目集中拌合站新能源搅拌车交强险服务直接采购
招 标 人:****(联系方式:139****6334)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联系方式:0351-****026)
本级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352-****675)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日17:00至2026年7月5日17:00
******国道、**绕城项目集中拌合站新能源搅拌车交强险服务直接采购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40824元(含税6%)
中标侯选人:****
中标金额:40824元(含税6%)
| 标包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一 | 交强险 | 辆 | 21 | 1944 | 40824 | 费用包含6%税金及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银行****委员会(或****总局)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 标 人:****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