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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批复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17-****317(兼传真)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心6号楼A317室****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邮编:721004
| 序号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入河排污口 类型 | 设置(申请) 类型 | 责任主体 (申请单位) |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污水排放方式 | 入河 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t/a) |
| 1 | 黄河流域招贤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治理项目入河排污口 |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新设 | **** | **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苏德邦北侧,S311东侧,漆水**岸。排放口坐标经度:107.628019°,纬度:34.729919°。 | 连续 | 管道 | 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的A级标准限值、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年污水排放量51.1万t/a,年排放污染物总量限值BOD5、COD、SS、NH3-N、TN、TP、F-分别为3.066t/a、15.33t/a、5.11t/a、1.08t/a、7.665t/a、0.1553t/a、1.02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