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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厂区提出办理位于罗阳镇虾朗村上溪堂(土名)三徐村水吉口(土名)地段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粤(2020)**县不动产权第****767号,面积为 515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原方案于2021年9月1******局联审小组2021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项目由1栋17F宿舍、1栋2F配电房、8栋8F厂房和2栋9F厂房组成,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可用用地面积51483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51577m,总建筑面积157296.39m,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2291.24m,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005.15 m(地下室建筑面积5005.15 m’),建筑占地面积17793.97m,容积率2.95,建筑系数34.5%,绿地率15%,停车位448个。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1栋、2栋、3栋、3A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厂房,11栋宿舍,12栋配电房,地下室均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建设单位第一次申请调整方案,调整内容为:1、增加一栋12层高层厂房。2、调整配电房尺寸、面积及位置,配电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博自然资建字第****222022-0744号。3、调整机动车停车位位置,个数由448个增加为468个;并增加非机动车位85个。4、调整绿地位置。5、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及容积率等相关指标数据均有相应调整。
调整后主要内容:用地面积5157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5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207.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1202.6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005.1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密度36.01%,容积率3.13,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486.36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2.8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17865.41平方米(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1.08%),停车位468个(地下142个、地上326个),非机动车位85个。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