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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6MA2AEN5R12 | 建设单位法人:葛华军 |
| 项伟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大佳何镇万创小微园43幢11层 |
| ****年产250万套热电偶、300万套电磁阀迁建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7-C38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大佳何镇万创小微园43幢11层 |
| 经度:121.538160 纬度: 29.4252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3 |
| 甬环宁建〔2025〕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6MA2AEN5R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6MA2AEN5R12 | 验收监测单位:宁****公司 |
| ****0226MA2AH82QXQ | 竣工时间:2026-03-08 |
| 2026-03-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9 |
| 2026-04-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50万套热电偶、300万套电磁阀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套热电偶、240万套电磁阀 |
| 本次验收属于一阶段竣工验收,即针对项目已建成的部分生产线先行开展环保验收工作。根据环评批复,项目设计配备研磨机12台、超声波清洗机8台,但受设备采购周期及安装调试进度影响,截至目前研磨机实际到货并安装9台,超声波清洗机实际到货并安装7台,其余设备计划在后续阶段陆续到位。因此,当前已投运生产线的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热电偶200万套、电磁阀240万套,尚未达到环评批复的全厂设计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电偶生产工艺外购热电偶配件(定位套、正偶极、裸铜丝、康铜丝、高温线、镍铬丝、端子等)。定位套进行抛光(抛光清洗,使用UC-103弱碱性脱脂剂、水、高铝瓷磨料或锯末粉,锯末粉用于除油,脱脂剂浓度约3.3%),后与正偶极、裸铜丝进行焊接,镍铬丝与高温线、康铜丝进行焊接(正偶极与定位套焊接使用银焊丝;其他焊接过程为氩弧焊,不使用焊接材料),端子利用端子机进行冲压后进行焊锡,后各配件材料进行组装,测试完成后成品包装入库。铁芯配件生产工艺: 石蜡固定、冷却:外购铁芯放入研磨盘,倒入电磁炉加热熔化的石蜡,利用石蜡冷却进行固定; 研磨:工件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研磨过程使用金刚砂、研磨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研磨料; 抛光:工件进入抛光机中进行抛光,该抛光为抛光清洗,抛光过程使用UC-103弱碱性脱脂剂、水、高铝瓷磨料或锯末粉,脱脂剂浓度约3.3%; 加热卸铁芯:电磁炉加热使石蜡熔化,取出铁芯,石蜡回用; 超声波清洗:工件进入超声波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除蜡水、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水,除蜡水浓度约10%、除油王浓度约5%; 喷砂:工件利用喷砂机进行喷砂处理,喷砂过程使用玻璃微珠、水; 超声波清洗:喷砂后工件再次利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除蜡水浓度约10%、除油王浓度约5%; 烘干:工件利用甩干机甩干、电烘箱烘干。烘干是对外购的工件表面的水汽进行简单烘干,无废气产生。 ②吸片配件生产工艺: 固定:外购吸片固定在研磨盘上; 研磨、抛光:与铁芯配件生产工艺一致; 卸吸片:研磨、抛光完成后,吸片从研磨盘上取出; 超声波清洗:工件进入超声波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水; 表面刷洗:工件利用白刚玉、水进行表面刷洗; 超声波清洗:工件再次利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 烘干:与铁芯配件生产工艺一致。烘干是对外购的工件表面的水汽进行简单烘干,无废气产生。 ③电磁阀整体生产工艺: 外购密封件、电极、绝缘垫片进行冲压,后与铁芯配件进行铆压,人工套铜线圈后进行点焊,焊接完成后切除多余线,后与紫铜配件进行焊接(使用氩弧焊,不使用焊接材料),与吸片配件进行铆压组合,后整体进行清洗(超声波清洗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除油王浓度约5%)。完成的半成品与其他电磁阀配件进行组装并进行检验,最后完成进行喷码(喷码机)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热电偶生产工艺外购热电偶配件(定位套、正偶极、裸铜丝、康铜丝、高温线、镍铬丝、端子等)。定位套进行抛光(抛光清洗,使用UC-103弱碱性脱脂剂、水、高铝瓷磨料或锯末粉,锯末粉用于除油,脱脂剂浓度约3.3%),后与正偶极、裸铜丝进行焊接,镍铬丝与高温线、康铜丝进行焊接(正偶极与定位套焊接使用银焊丝;其他焊接过程为氩弧焊,不使用焊接材料),端子利用端子机进行冲压后进行焊锡,后各配件材料进行组装,测试完成后成品包装入库。铁芯配件生产工艺: 石蜡固定、冷却:外购铁芯放入研磨盘,倒入电磁炉加热熔化的石蜡,利用石蜡冷却进行固定; 研磨:工件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研磨过程使用金刚砂、研磨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研磨料; 抛光:工件进入抛光机中进行抛光,该抛光为抛光清洗,抛光过程使用UC-103弱碱性脱脂剂、水、高铝瓷磨料或锯末粉,脱脂剂浓度约3.3%; 加热卸铁芯:电磁炉加热使石蜡熔化,取出铁芯,石蜡回用; 超声波清洗:工件进入超声波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除蜡水、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水,除蜡水浓度约10%、除油王浓度约5%; 喷砂:工件利用喷砂机进行喷砂处理,喷砂过程使用玻璃微珠、水; 超声波清洗:喷砂后工件再次利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除蜡水浓度约10%、除油王浓度约5%; 烘干:工件利用甩干机甩干、电烘箱烘干。烘干是对外购的工件表面的水汽进行简单烘干,无废气产生。 ②吸片配件生产工艺: 固定:外购吸片固定在研磨盘上; 研磨、抛光:与铁芯配件生产工艺一致; 卸吸片:研磨、抛光完成后,吸片从研磨盘上取出; 超声波清洗:工件进入超声波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水; 表面刷洗:工件利用白刚玉、水进行表面刷洗; 超声波清洗:工件再次利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 烘干:与铁芯配件生产工艺一致。烘干是对外购的工件表面的水汽进行简单烘干,无废气产生。 ③电磁阀整体生产工艺: 外购密封件、电极、绝缘垫片进行冲压,后与铁芯配件进行铆压,人工套铜线圈后进行点焊,焊接完成后切除多余线,后与紫铜配件进行焊接(使用氩弧焊,不使用焊接材料),与吸片配件进行铆压组合,后整体进行清洗(超声波清洗使用N2-B常温高效除油王、洗洁精、纯水,除油王浓度约5%)。完成的半成品与其他电磁阀配件进行组装并进行检验,最后完成进行喷码(喷码机)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石蜡熔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该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71.066吨/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放。 该项目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其他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该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CODcr≤0.019t/a,氨氮≤0.001t/a,VOCs≤0.098t/a,颗粒物≤0.0001t/a。根据《****环境局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函【2022】42号)要求,排污权指标CODcr≤0.019t/a、氨氮≤0.001t/a须通过排污权公开交易取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阶段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石蜡熔化废气及油墨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及油墨废气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石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4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一阶段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专用管网收集后排放,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避免了雨污混流污染。 本项目一阶段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327.81吨/年。 本项目一阶段废水主要为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阶段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及纯水设备的反冲洗水,由环评中的“直接纳入污水管网”调整为“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本项目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热电偶车间西北侧,约20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一阶段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玻璃微珠、废白刚玉、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焊渣、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边角料、废玻璃微珠、废白刚玉、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焊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一阶段实际排放污染物: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327.81吨/年,COD为0.013t/a,氨氮为0.0007t/a,颗粒物为0.0001t/a,VOCs为0.081t/a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本项目根据《****环境局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函【2022】42号)要求,排污权指标CODcr≤0.019t/a、氨氮≤0.001t/a已通过排污权公开交易取得。 |
| 本项目一阶段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及纯水设备的反冲洗水,由环评中的“直接纳入污水管网”调整为“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除上述废水处理方式变动外,其余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均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我司委托****(证书编号:浙环修总承包证E-1907)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已基本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4 | 0.013 | 0 | 0.024 | 0 | 0.013 | -0.011 | |
| 0.001 | 0.0007 | 0 | 0.001 | 0 | 0.001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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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13 | 0 | 0.0001 | 0.0013 | 0 | 0 | -0.001 | / |
| 0.888 | 0 | 0.081 | 0.888 | 0 | 0 | -0.888 | / |
| 1 |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化粪池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项目一阶段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专用管网收集后排放,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避免了雨污混流污染。 本项目一阶段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327.81吨/年。 本项目一阶段废水主要为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阶段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及纯水设备的反冲洗水,由环评中的“直接纳入污水管网”调整为“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本项目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纯水设备反冲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中的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企业生产废水标排口中的pH值、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 1 | 油烟净化器等 | 石蜡熔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一阶段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石蜡熔化废气及油墨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及油墨废气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石蜡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4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本项目石蜡熔化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该项目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该项目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其他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热电偶车间西北侧,约20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一阶段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玻璃微珠、废白刚玉、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焊渣、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边角料、废玻璃微珠、废白刚玉、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焊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抛光渣、废研磨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油、污泥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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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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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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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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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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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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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