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溪酱酒九坝项目曲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茅溪酱酒九坝项目曲框采购项目****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茅溪镇
2.2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酱香大曲生产用设备,包含曲框1980个,用于配套制曲自动化设备进行制曲生产,包含但不限于:加工和方案深化设计、主材、辅料、加工、成品保护、运输、质保售后等。
2.3交货期:合同总工期: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验收;
分批次供货期:接到买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该批次设备供货及安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级不锈钢制作及安装项目。标书代写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标书代写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www.****.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3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0-****94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龙马****广场****银行 6 楼
邮编:646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8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佳乐****中心)7号楼1303号
邮编:646000
联系人:熊万先
项目负责人:熊万先
电话:17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