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属于应销毁的物品经无害化或者合法化处理,丧失原有功能后尚有经济价值的,****机关、政府公物仓作为废旧物品变卖”的规定,****财政局批准,拟对我局做出的都市监处罚〔2026〕7号处罚决定没收的罚没物资作为废旧物品变卖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
一、变卖处置名称
| 序号 | 物质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没收原因 |
| 1 | 砌筑水泥 | 散装 | 吨 | 200 | 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二、公告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7月10日
2、报名和物品查看
报名截止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5:00前,物品查看需提前预约。
①线下报名:有意者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到****501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询价单,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②线上报名:有意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盖章清晰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上传后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文件获取事宜。未按规定及时间报名的,我单位不予认可。
三、竞价形式
1.个人持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10日下午15时到****参与竞价。同时提交《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并密封。
2.该批处置罚没物资的竞价底价为25元/吨。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报价最高者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报价最高者得。
四、处置要求
因变卖物品的特殊性,竞买需就处置物资作出书面承诺,竞买方要按物品处理方案进行处理,需保证不将变卖物品流入市场。因处置标的物为散装水泥,竞买方需负责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相关费用。处置方协调、配合回收方完成变卖物品移交处置。
五、款项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天内将变卖款直接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完成缴款。
联系人:邓道远 联系电话:139****9008
附: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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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