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0010项目附属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我部就****0010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谈判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最终报价****8278元;
第二名:中国化学****公司,最终报价****9056.57元;
第三名:****公司,最终报价****6752元。
****,最终报价****8278元。
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部提出质疑。
1.书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具体评标过程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重点提示:①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人将其记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②若质疑不成立,提出质疑的投标(报价)人需承担因调查产生的所有费用,即采购人有权扣除谈判保证金10万元;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书面警告、一至三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以自身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自身存在违规行为为由的质疑投诉;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
质疑联系方式:廖先生(178****1616)、由先生(186****2727)
投诉联系方式:胡先生(177****0028)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