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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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郑****发展局以郑东经发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1-410154-04-05-135138,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批)

2.2建设规模:**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批)招标,共计7个场站。拟计划建设分体式直流充电机8台(含直流快充终端96台、交流充电桩14台)。

2.3建设地点:**市郑东新区

2.4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计以及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达到场站开放运营所需的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为甲供材)、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单个场站15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①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施工负责人,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4业绩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3.4.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计业绩。

备注: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均须体现其姓名且一致,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须提供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资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

④设计负责人业绩:指电力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⑤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合同中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提供设计图纸,图纸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财务要求: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7.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5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省企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仅施工单位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如有联合体单位,除招标文件要求必须设计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外,投标人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等问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对公转账,并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标书代写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电子标服务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开标地点:**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9095/****280799。

5.5具体事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网站上进行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22楼

联系人:赵女士 杨女士

电 话:0371-****8560

传 真:0371-****856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韦阳阳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慧

地 址:**市郑东新区**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韦阳阳 张慧

电 话:0371-****1802

传 真:0371-****1828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集团法务监察部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南路东、康宁街北新发展大厦22层

电话:0371-****6635

投诉受理部门:****集团****纪委办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9587

邮件:****@163.com

2026年7月2日


**阳光采购地址:https://sta.****.com/expertweb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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