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比选条件说明:
本比选项目金都片区集中供热及光储充项目场地清表及土地平整工作工程(比选项目名称)经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
2、项目名称:金都片区集中供热及光储充项目场地清表及土地平整工作工程;
3、建设地点:**市**县;
4、工期要求:工期为40日历天 ;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金都片区集中供热及光储充项目场地清表及土地平整工作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96632.21元(含暂列金18000元,其中招标代理费4000元),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6、建设资金:已落实;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资格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③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比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
④比选时各比选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文件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凡受邀请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 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地址:**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101-1105室)办理比选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五、比选方式及最高限价:
1、比选方式:经评审最低中选法;
2、本项目比选最高限价:396632.21元(含暂列金18000元,其中含招标代理费4000元),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比选申请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详细报价书》,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时间:2026年07月10日15:30时;
2、比选地址:**市**县南诏镇光良街丹诏大道336号碧桂园天玺1幢D2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提交的方式:现场提交;
2、比选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15:30时前(含);标书代写
3、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小写:¥7900元);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中选候选人以外的比选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不给予退还比选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金都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沈先生
电 话: 139****7414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101-1105室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 195****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