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24〕140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中兴东路52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医院病房进行提升改造,提升住院病房环境,总建筑面积152722.69㎡,改造面积约为43700㎡,涉及病房474间、床位1030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病房区域的墙面地面改造、强弱电改造、无障碍适老化改造、防水、照明和电力基础设施改造、相关设备采购以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02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170.5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节能、智能化、拆除、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新提升设备及楼宇控制系统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服务。设计成果必须按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或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工程部分:包括拆除、装饰装修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场地范围内现状设施设备保护,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控和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按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或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街道中兴东路528号 | 地 址: | **市****花园1栋16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曾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于金武、王芸秋 |
| 电 话: | 023-****8996 | 电 话: | 185****384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