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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0702 | |
| 名称: | 关于《******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0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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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等项目)》******局批准同意。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未落实相**镇建设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本次拟通过“情形一”,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4846公顷,保障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的用地需求,以加****开发区与****片区互联互通,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同时缓解区域供电、排水压力,提高区域基础设施韧性水平。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方案涉及5个建设项目,8个规模落实地块,地块编号WLS01WLS08,落实规模总面积为1.4846公顷。其中,地块WLS01WLS02面积0.1483公顷,位于**街道老畲村,拟建设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地块WLS03面积0.1685公顷,位于**街道樟浦村,拟建设临惠路(丹梓东路石化大道段)、挺新路(临惠路**西路段)道路工程。地块WLS04WLS06面积0.0478公顷,位于**街道樟浦村,拟建设**省******开发区西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地块WLS07面积0.0819公顷,位于**街道荷茶村,拟建设**大亚湾110千伏**(飞帆)输变电工程。地块WLS08面积1.0381公顷,位于澳头街道黄鱼涌村和南边灶村,拟建设**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四期项目。
落实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地等底线管控因素,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本方案5个建设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用地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认定意见,落实后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区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1.4846公顷,用于加****开发区与****片区互联互通,缓解区域供电、排水压力。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落实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的20%,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四、批准机关
******局
五、批准日期
2026年7月1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信息公**台:****
(二)现场公告:****、****办事处、****办事处宣传公告栏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规划局部图
2.落实后****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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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