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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个人) | 陈昌华 |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地(自用住房) |
| 建设位置 | **县**乡**村8组 |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6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层数3层、限高11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宅基地面积280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60、附属房占地40、庭院面积80)。 四至界畔:东:与李定兵土地相邻,以水沟为界。南:与黄清公路相邻,水沟外5米为界。西:与李定兵土地相邻,以埨坎为界。北:与李定兵土地相邻,以桃树为界。)。 备注: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用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