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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79167A | 建设单位法人:孙林娟 |
| 孙林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曹宅镇午塘山背**** |
| ****年产880万组美缝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6-C2646-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曹宅镇午塘山背 |
| 经度:119.739780 纬度: 29.1883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4 |
| 金环建金〔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79167A001Z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7916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12-04 |
| 2025-1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2-04 |
| 2026-06-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68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80万组美缝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28万组美缝剂 |
| 企业现有厂区内实际投产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实际建成产能为年产528万组美缝剂;经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确定本次验收为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528万组美缝剂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称量投料:将外购的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投入至搅拌机中,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A胶、B胶生产工艺相同,仅原料有区别。 ②搅拌混合:按比例投加的原材料在搅拌机中使用高粘度转子泵进行混合搅拌,搅拌过程中搅拌机密闭作业。混合过程不需要加热,在常温下进行。 ③抽气泡:使用真空泵抽取少量产品中的气泡。 ④灌装:混合均匀的半成品转运至密闭灌装机中进行罐装。 ⑤贴标:对灌装后的A料和B料通过贴标机贴上标签。 ⑥打包:将贴标好的产品进行打包,得到成品。 注: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同颜色有相对应的搅拌机,且半成品AB胶流动性较好,不易粘连在生产设备上,因此设备不需要进行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①称量投料:将外购的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投入至搅拌机中,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A胶、B胶生产工艺相同,仅原料有区别。 ②搅拌混合:按比例投加的原材料在搅拌机中使用高粘度转子泵进行混合搅拌,搅拌过程中搅拌机密闭作业。混合过程不需要加热,在常温下进行。 ③抽气泡:使用真空泵抽取少量产品中的气泡。 ④灌装:混合均匀的半成品转运至密闭灌装机中进行灌装。 ⑤贴标:对灌装后的A料和B料通过贴标机贴上标签。 ⑥打包:将贴标好的产品进行打包,得到成品。 注: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同颜色有相对应的搅拌机,且半成品AB胶流动性较好,不易粘连在生产设备上,因此设备不需要进行清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后纳管入**市****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 投料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市****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东**。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及抽气泡、灌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再与1#厂房有机废气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厂房有机废气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①将高噪声源设备集中布局,尽量远离厂界;②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墙体隔声降噪以及距离衰减可以有效控制噪声排放;③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均已安装基础减振措施;④企业指派专人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稳定运行。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送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企业固废均有合理去向,未导致对环境不利影响。 |
| 项目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再与1#厂房有机废气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厂房有机废气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建设高度较环评有所升高;因处理设施优化,实际涉及的危废较环评新增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5 | 0.04 | 0 | 0 | 0.035 | 0.035 | |
| 0 | 0.0017 | 0.003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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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77 | 0.545 | 0 | 0 | 0.477 | 0.47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市****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东**。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5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中废水的pH值范围为7.6~7.7,废水中其它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37mg/L、悬浮物19mg/L、动植物油类2.1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废水中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5.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44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再与1#厂房有机废气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5日),本项目投料+1#厂房有机废气(吸附)处理设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84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投料+1#厂房有机废气(脱附)处理设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77mg/m3,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2 | 活性炭吸附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3#厂房有机废气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5月15日至5月16日),3#厂房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63mg/m3,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灌装机、风机以及真空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企业针对本项目产噪情况,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如下:①将高噪声源设备集中布局,尽量远离厂界;②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墙体隔声降噪以及距离衰减可以有效控制噪声排放;③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均已安装基础减振措施;④企业指派专人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稳定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5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9~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限值。 |
| 1 | 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送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企业固废均有合理去向,未导致对环境不利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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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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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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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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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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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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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